浙江大学留学生法医学英文教学实践

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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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时代,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加速了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的全球移动。教育的国际化、语言的同步化快速提升了留学生教育的空间。有资料显示:医学是除汉语专业外我国外国留学生人

互联网时代,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加速了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的全球移动。教育的国际化、语言的同步化快速提升了留学生教育的空间。有资料显示:医学是除汉语专业外我国外国留学生人数最多的学科,留学生医学教育呈现教育出国际化、培养模式多样化、培养质量标准化及留学目的理性化的4大趋势[1]。浙江大学医学院作为教育部授权有资格进行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的首批30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开展留学生法医学教学最早的院校之一。自2008年起开始承担医学留学生法医学英文教学至今已有10年,毕业6届400余名留学生。

1医学留学生中开展法医学英文教学的必要性和浙江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学的基础

法医学作为医学与法学的桥梁课程,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及法医人类学等内容与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关系密切,而且对留学生人文、法学等素质培养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也是留学生回国后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取医师执照的必要条件。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是国际交流的载体。2012 年教育部对我国高校招收外国留学生来华留学设置了“来华留学英语教学品牌课程”的专项,意在促进双向国际交流,还定期举行专门的医学英文教学培训班,意在推动我国教育国际化。2016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再次强化了英语作为基本载体在高等教育教学中推进中国高等教育国际接轨的重要意义。2016年教育部还将“来华留学英语教学品牌课程”项目列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建设和评估标准,同时英语教学的开展也是浙江大学顺应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战略要求中教学国际化的指标。

而浙江大学医学院的法医学教学有着较为雄厚的基础:这里有全国知名的法医病理学徐英含教授、石秋念教授等老一辈专家,不仅在长期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和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主编出版了法医界权威教材《最新法医病理学》、《颅脑损伤》等,同时也为法医学教学积累了大量案例材料和标本[2-3]:人体博物馆内展示的300多件标本:如各系统疾病:脑出血、心肌梗死、冠心病等心、脑标本;枪弹创、贯通创等创伤标本;中毒胃肠道和皮肤骨骼等标本;还有1952年出土轰动全国的浙江吴兴软尸(泥炭鞣尸)的鉴定,保留其胃肠、肝脾等标本,更是弥足珍贵。随着2005年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成立,新增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精神病等鉴定项目,不仅锻炼和培养了法医人才,也使法医专业队伍进一步壮大,同时法医病理案例的积累到了新的高度:到2017年底达到5 000多例[4]。

2浙江大学在留学生法医英文教学中的实践和经验

2.1师资培养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培养本土法医学英文教学骨干教师队伍

法医学英文教学开始的几年内,借助国外优质的教学资源,相继邀请美国罗马琳达大学的Steven Trenkle和Grey博士以及加州圣伯纳蒂诺法医局的Frank Sheridan博士等法医学专家来为留学生授课,理论知识结合真实案例,同时生动诠释某些美国的法律诉讼事件,骨干教师作为助教随堂听课学习,组建中外联合教学团队;在常规的国际学术和科研交流互访外,特意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出国留学,专门进行法医学教学观摩学习,如与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医学教授的互访和学习。这些交流和学习,提升了本校教师的法医学教学水平,为法医学教学快速融入国际化模式奠定了基础。通过1~2年国际法医学专家与本土教师联合教学团队混合授课的过渡阶段,从2014年开始完全由本校专业教师独立承担,逐步形成一支由教授领衔、副教授为骨干的法医学英文教学团队。

2.2教学上采用将法医学理论实验课与司法鉴定案例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5]

法医学作为一门医学专业的选修课,对它的重视程度也是逐渐增加的。法医学英文教学的内容安排可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外教为主,主要在法医学理论课中结合了大量生动丰富的案例和照片,但未设置专门的法医学实验课;第二阶段是中外教师平行混合教学,除了理论课中经典案例的先导、展示和讨论外,同时在法医学实验课中逐步增设司法鉴定真实案例的录像观摩,老师进行鉴定过程的介绍和法医学相关问题的提问,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第三阶段是本校老师独立教学阶段,除了理论课,更是平行设置了包括录像、切片和大体标本的小班法医学实验课,理论课和实验课之比从5∶1增加到3∶1;在总评中增加实验成绩。并自编了留学生法医学全英文实验教材 《The Laboratory Manual of Forensic Medicine》,教材中融入典型案例及大体标本,包括心肌梗死、冠心病等医疗损害死亡案件;刑事案件及意外事故造成的颅骨枪弹创、心脏贯通创、胃肠道中毒等标本;还包括一些特殊的标本如泥炭鞣尸之胃肠、肝脾等大体标本。5 000多例司法鉴定的真实案例[4],为法医学教学提供了丰富生动的素材。而在法医学理论和实验结合中融入司法鉴定真实案例,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知识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加深了他们对法医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留学生学习法医学的兴趣。

文章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网址: http://www.zgsfjdzz.cn/qikandaodu/2021/0727/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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