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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中涉及工程造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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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难点 1.1 鉴定周期长,行业价格变化快 案件审理周期长是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最突出的特点之一,一般情况下与建筑工程纠纷相关的案件很少会在六个月以内审理
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难点
1.1 鉴定周期长,行业价格变化快
案件审理周期长是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最突出的特点之一,一般情况下与建筑工程纠纷相关的案件很少会在六个月以内审理完毕并结案,大多数的案件审理都需要至少一年以上的时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建筑行业的发展中,这些企业的积极参与为建筑行业发展带来的先进技术、人力以及强大的财力支持,虽然促进了建筑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但是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得建筑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即便是相同的工程设计方案,只要经过网络传播后,都会迅速的引起不同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材料供应商的关注,导致建筑工程成本出现了明显的浮动情况,这种毫无规律科研的建筑成本变化情况不佳增加了建筑工程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工程材料造假把握的难度,同时也因为司法鉴定的滞后,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准确性以及案件的审理产生了不利的影响[1]。
1.2 鉴定材料不规范
建筑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材料不仅类型众多而且数量非常庞大,所以建筑材料价格估算的准确性与否对于建筑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开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由于建筑市场中的建筑材料不管是在质量还是在价格方面都存在着参差不齐的问题,即便是同样的材料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的价格差异也很大,再加上很多建筑材料质量优劣辨别的难度较大,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预结算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此外,人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1.3 工程单位的“本我”思想严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意味着工程项目建设双方都可以通过提供更多有利于自身资料的方式,促使司法鉴定结果偏向己方。这种本我思想的出现,不仅增加了司法鉴定人员取证工作的难度,而且还因为工程建设双方总是各执一词,且保留对自己有利的影响,导致司法鉴定出现关键审计资料缺失的问题。
2 提高建筑造价预结算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
2.1 树立全局观念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个环节之间必须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才能构成高质量的工程项目,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变化的话,都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全局的角度开展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工作。如果刻意强调某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的话,不仅会影响到工程预结算结果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而且也不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稳定发展。所以,工作人员在开展建筑造价预结算工作时,必须树立正确的全局观念,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等内容纳入到工程造价预结算工作中,准确的把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才能推动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2]。
2.2 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不能将目光局限在某一单一的事件上,而是应该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全面质量管理的优势,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2.3 加强培训,构建优良工作队伍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通过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首先,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知识更新的速度与以往相比也越来越快。由于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手段自身精力、时间等因素的影响,知识储备很可能无法跟上知识更新的速度。所以施工企业应该通过组织施工人员定期参加培训的方式,帮助施工人员完成知识的更新。其次,定期召开高水平员工或者上级领导的知识讲座,要求施工人员熟悉并了解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丰富施工人员的知识储备,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2.4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建筑市场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构建完善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同时切实做好建筑市场的调研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符合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信用标准,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上评价建筑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规范建筑市场中各方主体的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避免不必要诉讼和纠纷问题引发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法律问题的发生,为建筑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3]。
文章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网址: http://www.zgsfjdzz.cn/qikandaodu/2021/0427/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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